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1
来源: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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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蒋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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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践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省检察院“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目标要求,检察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注重综合施策,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保卫战。累计检查出行人员和车辆2.4万余次,劝返人员、车辆8200余次,劝阻违规行为2300余人次,被市委、市政府列入“战疫突击队”通报表扬名单,三名干警受到市委表彰。两级院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3件15人,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效。
二是全面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涉及金融安全案件17件23人。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办理贪污、侵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犯罪案件7件9人,投入专项资金20余万元为帮扶的勃利县增产村建成农家酱生产加工厂,年转移剩余劳动力30余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蓝天保卫战”和“黑土地保护”要求,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及土壤污染刑事犯罪4人,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份。
三是全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体现司法温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累计发放救助金27.5万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司法救助单位全覆盖。《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被《人民检察》刊发。
二、增强法治自觉,厚植司法理念,注重创新发展,聚焦服务企业
两级院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确保企业能生存、活的好。共办理涉民企案件34件,其中省检察院交办3件,全部做到依法平等保护。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始终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从、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涉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责部门协调推进,市院党组成员分别认领包保企业,通过定期开展调研走访、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收集企业家意见22条,属于检察机关的问题及时解决答复,不属于检察机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并说明情况。
二是坚持理念引领。牢固树立办案和保护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依法办理影响企业发展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审理欺行霸市黑恶势力犯罪2件3人,判决后增强了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如,勃利县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依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大限度减轻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是坚持联动发力。与市工商联同向发力,出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九条意见》,抓好区域联动;统筹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运用,抓好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抓好上下联动,形成了齐心协力护航民企的广泛共识,汇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增强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
一是聚焦业务数据“指挥棒”作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共批捕239人,起诉35件236人,经审查去恶9件84人,真正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29%。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27%。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不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分别提升4.85%和2.47%。“案-件比”为1:1.55,在合理区间运行。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5件次,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以检察建议形式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800余万元。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推动刑事执行“一站式监督平台”工作室建成投入使用。牵头建立全市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工作机制,完成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及救助中心建设,推广强制报告制度,开通蓝风帆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公益服务热线。积极推行“未检+”工作模式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市院《探析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治理路径》入选第十六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二是聚焦案件“晴雨表”作用,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率先开展“未依法退回案件受理费”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交流。通过办理物业管理部门不当得利支持起诉案推动了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治理,为《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提供了“七台河版”立法建议。办理的一起行政支持起诉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首例行政检察典型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
三是聚焦公益“传感器”作用,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这个核心,坚持“监管失职追责、犯罪移送打击、公益损害修复”三位一体模式,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积极稳妥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燃气安全管理“等”外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向市、县(区)两级10个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检察日报》和《黑龙江政法》刊发。延伸办案触角,助推行业治理地方立法,医疗废物管理立法建议获市人大采纳,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方圆》刊发。
四、增强行动自觉,聚焦改革要求,加大落实力度,驱动创新发展
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开展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职务职级套改落实工作。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6人、司法行政人员职级13人、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职级10人。
二是探索建立派驻检察室提升监督质效。落实中央政法委派驻要求,先行试点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2个,通过派驻检察室发现立案监督线索9件,书面纠正违法15件,纠正漏捕3人。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对23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听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五、增强发展自觉,坚持更高标准,注重从严从实,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讲政治、懂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定认真执行到位,把好检察机关政治方向,努力践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事项12件次。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为人民司法落实到检察履职过程始终。
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牵引提升司法水平。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参加龙检大讲堂以及组织干警网上学习、研讨等方式,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优化队伍结构,提拔调整、任命法职18人,招录、遴选检察干警30人,招录聘任制书记员、行政文员43人。
三是更好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高检院“基层建设年”各项要求,持续推行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基层院制度,人员选调优先向基层倾斜,茄子河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是以典型为标杆激发队伍活力。通过典型引领干事创业风气和争先进位氛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孔祥森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以我市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为标杆,持续选树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典型的力量以“看得见、摸得着、跟得上、学得来”的方式走进干警内心深处,形成了由少数典型向典型群体迈进的辐射效应。全市检察机关共2个集体和3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表彰,4名干警受到高检院表彰。
五是始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中央、省、市委查办的反面典型案例,给干警戴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在严管厚爱中真正体现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建立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检察长自下而上的“三级责任监督管理”体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和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六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地走访全国人大代表30人次,省人大代表69人次;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到检察机关参加座谈、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视察等活动15次;联络全国、省人大代表916人次。创新联络方式,将对外联络工作提升为检察长督办事项,成立专班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代表委员培训会议上交流,被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
七是坚决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微信平台、今日头条号及微博共发布信息21980条。在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政法新媒体评选中,“七台河检察”头条号是全省唯一连续两届荣获“四个一百”政法优秀新媒体荣誉的账号;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市检察院首次晋级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提供了强大奋进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核心业务指标数据“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虽然实现了典型案例零的突破,但缺乏在全国立得住且有影响的案例。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能力仍需提升。三是业务与党建融合不够紧密,干警懂政治、讲政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足、检察官缺员断档,对人才的需求依旧迫切。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强化以身作则的示范担当、强化解放思想的创新担当和强化攻坚克难的改革担当,以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力法治七台河建设,为确保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建设新征程”远景目标顺利实现,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具体做到“五个聚焦更高”:
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切实把平安七台河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检察职能,严惩危害安全犯罪,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各种风险。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和金融犯罪,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妥善化解。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切实把法治七台河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实践中,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切实加大民营企业发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紧紧围绕上级精神,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法治保障。
三、聚焦更高期待的业务推进,切实把强化监督、精准监督和求极致落到实处
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上持续用力加码。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努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切实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四、聚焦更高标准的深化改革,切实把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长远发展落到实处
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把检察改革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布局,以案件质效为关键,以核心业务数据为抓手,以“案-件比”为评价指标,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改革底板更实、成色更足、品质更高。
五、聚焦更高要求的队伍建设,切实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与党中央重大决策同向同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专项整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三个自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对干警的刚性约束和自觉习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践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检察机关“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落靠、落细。
各位代表,心有憧憬,自有繁花绽放;脚踏实地,方能善做善成。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建设新征程”远景目标顺利实现,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践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省检察院“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目标要求,检察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注重综合施策,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保卫战。累计检查出行人员和车辆2.4万余次,劝返人员、车辆8200余次,劝阻违规行为2300余人次,被市委、市政府列入“战疫突击队”通报表扬名单,三名干警受到市委表彰。两级院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3件15人,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效。
二是全面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涉及金融安全案件17件23人。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办理贪污、侵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犯罪案件7件9人,投入专项资金20余万元为帮扶的勃利县增产村建成农家酱生产加工厂,年转移剩余劳动力30余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蓝天保卫战”和“黑土地保护”要求,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及土壤污染刑事犯罪4人,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份。
三是全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体现司法温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累计发放救助金27.5万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司法救助单位全覆盖。《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被《人民检察》刊发。
二、增强法治自觉,厚植司法理念,注重创新发展,聚焦服务企业
两级院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确保企业能生存、活的好。共办理涉民企案件34件,其中省检察院交办3件,全部做到依法平等保护。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始终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从、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涉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责部门协调推进,市院党组成员分别认领包保企业,通过定期开展调研走访、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收集企业家意见22条,属于检察机关的问题及时解决答复,不属于检察机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并说明情况。
二是坚持理念引领。牢固树立办案和保护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依法办理影响企业发展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审理欺行霸市黑恶势力犯罪2件3人,判决后增强了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如,勃利县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依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大限度减轻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是坚持联动发力。与市工商联同向发力,出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九条意见》,抓好区域联动;统筹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运用,抓好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抓好上下联动,形成了齐心协力护航民企的广泛共识,汇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增强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
一是聚焦业务数据“指挥棒”作用,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共批捕239人,起诉35件236人,经审查去恶9件84人,真正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29%。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27%。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不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分别提升4.85%和2.47%。“案-件比”为1:1.55,在合理区间运行。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5件次,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以检察建议形式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800余万元。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推动刑事执行“一站式监督平台”工作室建成投入使用。牵头建立全市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工作机制,完成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及救助中心建设,推广强制报告制度,开通蓝风帆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公益服务热线。积极推行“未检+”工作模式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市院《探析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治理路径》入选第十六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二是聚焦案件“晴雨表”作用,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率先开展“未依法退回案件受理费”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交流。通过办理物业管理部门不当得利支持起诉案推动了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治理,为《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提供了“七台河版”立法建议。办理的一起行政支持起诉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首例行政检察典型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
三是聚焦公益“传感器”作用,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这个核心,坚持“监管失职追责、犯罪移送打击、公益损害修复”三位一体模式,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积极稳妥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燃气安全管理“等”外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向市、县(区)两级10个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检察日报》和《黑龙江政法》刊发。延伸办案触角,助推行业治理地方立法,医疗废物管理立法建议获市人大采纳,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方圆》刊发。
四、增强行动自觉,聚焦改革要求,加大落实力度,驱动创新发展
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开展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职务职级套改落实工作。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6人、司法行政人员职级13人、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职级10人。
二是探索建立派驻检察室提升监督质效。落实中央政法委派驻要求,先行试点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2个,通过派驻检察室发现立案监督线索9件,书面纠正违法15件,纠正漏捕3人。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对23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听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五、增强发展自觉,坚持更高标准,注重从严从实,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讲政治、懂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定认真执行到位,把好检察机关政治方向,努力践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事项12件次。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为人民司法落实到检察履职过程始终。
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牵引提升司法水平。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参加龙检大讲堂以及组织干警网上学习、研讨等方式,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优化队伍结构,提拔调整、任命法职18人,招录、遴选检察干警30人,招录聘任制书记员、行政文员43人。
三是更好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高检院“基层建设年”各项要求,持续推行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基层院制度,人员选调优先向基层倾斜,茄子河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是以典型为标杆激发队伍活力。通过典型引领干事创业风气和争先进位氛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孔祥森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以我市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为标杆,持续选树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典型的力量以“看得见、摸得着、跟得上、学得来”的方式走进干警内心深处,形成了由少数典型向典型群体迈进的辐射效应。全市检察机关共2个集体和3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表彰,4名干警受到高检院表彰。
五是始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中央、省、市委查办的反面典型案例,给干警戴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在严管厚爱中真正体现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建立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检察长自下而上的“三级责任监督管理”体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和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六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地走访全国人大代表30人次,省人大代表69人次;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到检察机关参加座谈、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视察等活动15次;联络全国、省人大代表916人次。创新联络方式,将对外联络工作提升为检察长督办事项,成立专班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代表委员培训会议上交流,被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
七是坚决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微信平台、今日头条号及微博共发布信息21980条。在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政法新媒体评选中,“七台河检察”头条号是全省唯一连续两届荣获“四个一百”政法优秀新媒体荣誉的账号;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市检察院首次晋级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提供了强大奋进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核心业务指标数据“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虽然实现了典型案例零的突破,但缺乏在全国立得住且有影响的案例。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能力仍需提升。三是业务与党建融合不够紧密,干警懂政治、讲政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足、检察官缺员断档,对人才的需求依旧迫切。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强化以身作则的示范担当、强化解放思想的创新担当和强化攻坚克难的改革担当,以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力法治七台河建设,为确保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建设新征程”远景目标顺利实现,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具体做到“五个聚焦更高”:
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切实把平安七台河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检察职能,严惩危害安全犯罪,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各种风险。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和金融犯罪,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妥善化解。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切实把法治七台河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实践中,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切实加大民营企业发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紧紧围绕上级精神,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法治保障。
三、聚焦更高期待的业务推进,切实把强化监督、精准监督和求极致落到实处
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上持续用力加码。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努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切实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四、聚焦更高标准的深化改革,切实把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长远发展落到实处
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把检察改革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布局,以案件质效为关键,以核心业务数据为抓手,以“案-件比”为评价指标,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改革底板更实、成色更足、品质更高。
五、聚焦更高要求的队伍建设,切实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与党中央重大决策同向同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专项整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三个自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对干警的刚性约束和自觉习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践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检察机关“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落靠、落细。
各位代表,心有憧憬,自有繁花绽放;脚踏实地,方能善做善成。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建设新征程”远景目标顺利实现,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