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2-10-09
来源: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姜洪涛
录入:李楠
审核:姚丽丽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现将七台河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季度,七台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院工作要求,组织两级院对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对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进行了专项核查,促进检察人员更加自觉落实“有问必录”,形成“记录、甄别、核查、追责、通报”记录报告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闭环,充分发挥“三个规定”的“护身符”“防火墙”“净化器”作用。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填报《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7-9月份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7件,其中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35件,基层院记录报告72件(桃山区人民检察院19件、新兴区人民检察院18件、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17件、勃利县人民检察院18件),没有“零报告”的院。全市记录填报的107件中,从重大事项填报类别看,司法办案34件、工程建设1件、其他情形72件;从行为情形看,相关接触交往2件,了解案件进展93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5件,监督依法办案7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非检察机关人员107件;从与填报人的关系看,熟人14件、亲友15件、同学6件、其他关系72件。
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