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益路行”向您征集线索!
时间:2025-05-28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明扬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线索。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
征集范围
如果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举报:
食品安全领域: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超范围或超量添加;蔬菜、水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含有违禁农药兽药或其他外源物质,或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超标;学校、养老机构、食堂、托管机构等特定场所的餐饮安全等问题。
药品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美容机构提供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卫生条件不达标、消毒不到位、具体操作人员无医生执业资质、违规使用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无证行医、无证销售药品、药品保管不当等问题。
提供线索方式
如果您发现上述公益诉讼线索,可以用手机、相机记录证据,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时间、地点、过程等信息,可采取匿名或者实名的方式,通过下列途径向我们提供:
(一)网络举报
复制链接
“https://yxwg.12309.gov.cn/downloadapp/app/litigationCloudPlatform.apk”至手机浏览器,下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APP,直接进入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线上线索提报。
(二)来电举报
举报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三)来访举报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177号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四)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177号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编:161004
注意事项
提供线索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涉事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描述等。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提供的线索,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守护饮食用药安全。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食品药品环境将更加安全、健康。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