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合江: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正促公信

时间:2024-01-19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齐萌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1月17日,佳木斯市合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对佳木斯监狱提请的减刑案件中“三类犯”减刑案件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佳木斯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及合江院承办检察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佳木斯监狱民警分别介绍了“三类犯”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对罪犯原审判决、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以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进行重点说明。合江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表了检察意见,对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服刑改造期间有违纪行为、犯罪性质恶劣以及社会危害较大的案件进行重点阐述。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发言,对疑难复杂问题当场发问,监狱民警与承办检察官逐一细致解答,经充分讨论研究,听证员各自发表听证意见。同时,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通过本次公开听证,不但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的认真与负责,也感受到检察力量在监督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贡献与作用。

听证会结束后,合江地区检察院再次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对听证会上意见分歧较大的一件减刑案件进行讨论,综合考虑涉案罪犯犯罪性质、现实改造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决定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建议监狱撤销该犯本次减刑。佳木斯监狱于次日组织召开狱长办公会,决定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撤销该犯本次减刑。合江地区检察院现已将听证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给参与本次听证的听证员。

下一步,合江地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基本职能,坚持“应听尽听”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与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相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0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