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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11-22

来源:汤原县检察院

作者:吴璇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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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汤原县检察院聚焦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依法适用不起诉制度的同时,建立完善内外协调机制,推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避免对不起诉人不诉了之,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已审查行刑衔接线索12条,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3份,督促行政机关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强化衔接力度,健全机制增强“内动力”。一是周密组织部署。成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刑检等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加强调度。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制定《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刑事检察监督内部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反向衔接内部协作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和奖惩办法,建立由行政检察部门统一管理线索、一个出口对外的工作机制。三是提升业务素能。深入学习最高检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掌握政策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把握不起诉政策要求、适用标准和条件,依法、规范、准确适用不起诉,提升案件质效。

二、延伸衔接广度,多方联动增强“推动力”。一是加强沟通联络。联合县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建工作联络群、召开座谈会,就行刑衔接中证据收集固定、事实认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凝聚监督共识。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汇总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起诉案件信息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核实行政相对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避免应罚未罚、一事二罚。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多方听取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拟被不起诉人处罚前科、处罚依据、处罚时效等情况,综合考量后再提出检察意见。

三、狠抓衔接精度,跟踪监督增强“执行力”。一是公开听证接受广泛监督。积极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理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将检察权充分置于阳光下。本年度共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6件16人。二是公开送达提升监督刚性。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意见书公开送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人民监督有机融合。三是跟进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坚持跟踪了解处理情况,通过出函、座谈及同步移送办案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行政执法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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