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周德海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称号
时间:2023-11-10
来源:向阳区检察院
作者:姜良坤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印发《通知》,表彰了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周德海被授予优秀个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4名个人获此殊荣)。
【个人简介】
周德海,男,1964年7月出生,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综合业务部主任,曾在研究室、控告申诉科、反渎职侵权局等多个岗位履职,具有丰厚的检察工作经验。
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窗口“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二十大维稳安保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爱岗敬业标兵,带领本部门荣获“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个人事迹】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从检以来,这句话一直是周德海同志谨记于心的座右铭。多年来,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安排,时时处处体现一名老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他把信访群众当亲人
控申工作与其说是一个“申诉的窗口”,不如说是一个“倾诉的平台”,“检察院看了我的信没?你们到底啥时候能帮我解决问题?”这是控申部门最常收到的问题,当信访人递交材料的那一刻,有可能是其托付的一生。
他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精心办,小事不轻慢,专心干”的原则,努力推动所负责的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多年来,接待信访群众千余人,带领办案团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检察工作,积极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善于提炼总结运用巧言妙语、法言土语、软言硬语和简言繁语等“群众语言”接待当事人,总结出一套“五心”工作法,即真心、热心、诚心、耐心、信心,对待每一名信访群众,都鼓励他们开诚布公的“唠家常”,并将重点工作放在释法说理上。有的群众仅仅是前来咨询一个法律问题,他也会热心地当起“法律顾问”,与信访群众面对面诚心交流,帮助其打开“心结”,找到“门路”。“他更像是我们的知心老朋友”,这是大多数信访群众对他的评价。
他办理案件“求极致”
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是否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74岁的陈某来检察机关信访,事关多年以前的刑事案件,原案案发时间相对久远,法律规定已发生变化,信访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不能准确契合案件证据链,办理难度相对较高,化解难度也更大。周德海同志积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落实、必要时部门协作联动”的信访责任机制,对案件实施“领导包案”,联合刑事检察部门调查取证,与陈某多次召开“圆桌会议”进行释法说理,“我打了半辈子的官司,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检察机关是认认真真的在听我的诉求,不管结果如何,你们的真诚打动了我,十分感谢。”陈某动容地说道。
他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发现并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强化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真正做到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他把检察温情送上门
司法救助一头关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也正是见证了许多被害人饱受的苦难,所以在他看来一定要把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细。2019年以来,他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0人,发放救助金13.8万元。他常说“把群众的事当家事”,鼓励控申人秉持“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的理念对待这项工作,数年坚守与汗水的背后,是一个个有温度的暖心故事。
申请人对司法救助政策不了解的,他就当起“宣传员”,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应法律法规;申请人向他倾诉案件带来的伤害时,他又成为了申请人的“好大哥”,耐心“释法说理”,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为了能将司法救助政策普惠更多人,他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人社、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2023年,他主持召开司法救助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多家单位共同合作,继续发挥“1+N”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对于符合救助的受众第一时间进行帮扶,践行“应救尽救”的理念。对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多家单位共同发力、多点帮扶,最大限度解决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提升救助效果,并主动开展回访和持续帮扶,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近三十年检察工作生涯是我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无怨无悔,明年即将退休,我将持续热爱这份职业和胸前的检徽!”周德海同志获得最高检表彰后这样说。作为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年纪最大的“老大哥”,立足控申检察“小窗口”忠诚担当,践行司法为民“大情怀”,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获此殊荣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