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汤原:“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获评第二批“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时间:2023-10-26

来源:汤原县检察院

作者:朱虹达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字体:  

近日,第二批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公布,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成功入选。

2019年底,汤原县检察院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小汤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集中办理“四大检察”涉未成年人案件。今年年初,佳木斯市检察院全力打造“五色检察”发展战略,将“小汤圆”吸纳为其旗下“东极暖阳”未检品牌的子品牌。

为进一步增强协同履职意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汤原县检察院建立“3611”工作机制,即汤原县院、佳木斯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省检察院驻汤原县乡村振兴工作队等“三方主体”,采取联合会商、联合办案、联合培训、联合服务、联合观护、联合宣传等“六联措施”,倾力打造汤原县检察院驻鹤立镇中心学校法律服务站一个“服务平台”,“小汤圆”未检工作室升级改造成为一个“综合司法保护中心”。

“小汤圆”未检工作室自成立以来,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融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具体工作中。立足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31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9件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刑事抗诉1件获得再审采纳。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办案模式,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通过办理涉未刑事案件或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发现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线索,支持起诉1件1人,制发《监护督促令》42份,社区矫正活动监督1人,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特殊、优先的司法保护。“小汤圆”未检工作室的诸多经验做法多次发表于国家、省、市级媒体平台,相关工作获得上级检察机关及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

“小汤圆”未检工作室升级改造为“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在原有办案工作区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法治教育和观护帮教两大区域。法治教育区通过名家名言展示、法律法规解读、案例警示教育、检察职能体验等形式内容拉近检察机关与前来参观学习的未成年人之间的距离,使得其可以较为直观地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式”接触和感受检察工作,在少年儿童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观护帮教区新安装心理辅导器具、人机交互智能设备、圆桌会议等,进一步将信息化、数字化自助心理辅导系统与多方参与谈心谈话有机结合,实现未成年人帮教效果的最优解。

今年以来,“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民法典宣传月”、中小学校开学季等重要节点,组织“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我是一日检察官·职业体验”“法治护卫青春·检察守护成长”等多项主题活动30余场次。与团县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及志愿服务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帮助12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在该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分级矫治,其中已有4人考入大学。4名未成年被害人在该中心接受司法救助、沙盘治疗、情绪宣泄治疗,摆脱了心理阴影,重新回归校园。

下一步,汤原县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入选“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有力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佳木斯市检察院“五色检察”发展战略规划,发挥特色优势,做好“小汤圆”未检品牌项目创新发展,以检察办案为依托,强化数字检察意识,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其他“五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现代化大格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0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