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日报 百家号
《人民检察》 | 王体波:积极推进检察管理理论、路径和方法变革
时间:2026-03-03  作者:王体波  新闻来源:人民检察 【字号: | |

积极推进检察管理理论、路径和方法变革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体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作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决策部署。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紧跟最高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检察管理理论、路径和方法变革,着力构建横向协同、上下一体的检察“大管理”格局。

一、坚持高位推动与系统部署结合

黑龙江省检察院结合实践,出台《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管理体系构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与核心要求。制定包括6类44件管理规范的配套制度指引,构建涵盖业务指导、业务管控、业务评价、 司法责任追究及风险防控全链式全方位立体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为何管”“谁来管”“怎么管”,有效推动“三个管理”各项要求在黑龙江不同地市、不同层级检察院扎实落地与有效执行。

二、坚持理念引领与实践探索契合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引领推动三级检察院系统化理解、整体化把握、 一体化践行“三个管理”的核心内涵、具体要求、实践路径,引导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职办案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上,推动形成大庆体系化管理“三基”模式等一批黑龙江特色“样板”。

三、坚持宏观指导与微观管理耦合

应勇检察长在2025年10月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突出“大宏观”指导、“细微观”管理,通过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一月一提示、一季一分析”,构建精准高效的立体质效分析体系、协同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客观精准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推动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坚持以宏观贯穿微观,探索“常规自主评+ 专项交叉评+重点提级评”模式,实现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坚持科学管案与有效管人融合

把“管案必先管人,管人服务管案”的融合管理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探索政治工作融入业务、管理对接办案的具体路径,锻造政治忠诚、业务精专、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创新“战训一体”培养模式,强化业务管理上分析研判、案件管理上制约监督、 质量管理上核查监管,引导推动检察干警既向检察办案要质效,更要向检察管理要质效,推动管人与管案双向奔赴。

五、坚持数字赋能与科技支撑聚合

在全省推广运用“数案管”系统,嵌入涵盖案件办理核心环节的重点业务数据130余项,实质化运行“长期未结案件”“诉判不一”等专题分析模块,实时抓取办案数据,智能分析业务态势,精准反映突出问题,高效服务领导决策。同时,三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以“数智案管”系统的全面部署应用为契机, 持续发挥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的枢纽职能作用,提升“数据+智能”双驱动系统效能,实现问题智能提醒、自动纠错、预判预警,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此文刊登于《人民检察》2026年1月下半月)


【责任编辑:何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