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日报 百家号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北境检察之光:刘润民,甘做北疆法治路上的“燃灯者”
时间:2025-12-08  作者:走边境线上的检察院采风组  漠检宣  新闻来源:黑龙江检察融媒体中心 【字号: | |


  “我们院虽然规模小,但大家的精神头还是足的,都在用实际行动践诺着‘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与信仰。就连退休的老同志,还在发挥着余热,输送着为民的检察温暖。”当采风组一行来到“边境线”上的检察院——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宝东在介绍院情时,兴奋地讲起了刚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表彰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刘润民的事迹。


  刘润民者,何许人也?


  在祖国北疆的漠河市,有一位年过花甲却依然精神矍铄的老党员、老检察官,他叫刘润民。


  从检三十余载,他曾任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退休后依然坚守法治一线,无偿担任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咨询与调解员、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继续以满腔热忱投身于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中。


  2025年12月,他因表现突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表彰,被评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成为黑龙江省6名获此殊荣的代表之一。


  刘润民,1962年生人,是一名拥有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从检以来,他始终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耕检察事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先后荣获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政法标兵”“全区十大杰出检察官”等省地级荣誉三十余项。


  2021年5月退休后,他毅然选择“退岗不褪色”,继续发挥专业余热,投身人民监督与基层调解工作。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刘润民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每月坚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治讲堂,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监督员工作规程》等文件,累计撰写学习笔记5万余字。


  他还自创“阅卷、监督、回访”三段式监督模式,推动检察机关建立“三级复核制”,有效提升了检察文书质量与监督实效。三年来,他累计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数十次,提出意见建议多条,采纳率稳步提升,成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在社区治理一线,刘润民同样倾注心力。受西林吉镇阳光社区邀请,他牵头成立“润民调解室”,深入北极村、洛古河村等边境村落,倾听民声、化解矛盾。他探索总结出“对照党章要求、对照法律条文、对照群众诉求”的“三对照”工作法,推动设立巡回检察驿站,让法治服务直达“最后一公里”。2025年,他协助化解涉边民纠纷案件多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件的办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更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正是怀着这样的为民情怀,刘润民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真情沟通、真心化解,成为基层治理中一抹温暖的“检察蓝”。本次表彰,不仅是对他个人多年来默默奉献的肯定,更是对广大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余热、服务社会的激励。


  从检三十年,退休再出发。刘润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坚守,诠释了什么是“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他像一盏不灭的“燃灯者”,照亮了北疆法治前行的路,也温暖了万千群众的心。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