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经济振兴发展、保障人民幸福安康的工作大局,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扣为民服务“着力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和核心要义,重点围绕控告申诉、信访举报、深化落实“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庄严承诺等方面,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是信访接待便民化,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秉持着“既要化解矛盾,又要传递法律的善意和人性的温暖”的原则,逐步构建包含“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全覆盖、司法救助“不落一人”以及“一站式”化解模式在内的多元解决纠纷工作体系。打造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检务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种12309服务模式,形成“大控申”格局。2018年以来,通过信、访、网、电等不同渠道接收群众信访事项共计598件758人,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案进展答复。近年来,由于传销类、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涉案群体庞大,且老年人占比较大,经常性来院反应诉求群体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为此,控申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制定联合接访机制,常态化开展接访处置,每日有值班员额检察官直接参与接待、答疑、说理释法。遇有需要补充集资证据,核对集资金额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会第一时间到达接待室,直接介入控申接待,减少流转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多次得到来访群众认可,获赠感谢信、表扬信12封。
二是领导包案常态化,确保首办责任进一步压实。化解信访矛盾时始终将检察长接访工作机制贯穿其中,2018年以来,检察长共接待群众信访150件209人,其中带案下访13件13人。2022年,制定《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对于首次信访均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办理刑事申诉2件,院领导包案率达100%。通过将案件“分包到人,责任到人”,坚持“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由院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邀请律师以及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等多元化解矛盾途径。其中,在办理李某静刑事申诉案时,考虑到申诉人系重度残疾,包案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主动上门为其召开简易听证,邀请律师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充分发表意见,帮助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充分理解法律和司法程序,化解了申诉人一家的“心结”,并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同时,在申诉人息诉罢访之后没有简单地“一结了之”。在了解到申诉人为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的母亲,母女二人均为智力残疾,且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后。在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和街道研究了长期管护、扶助措施,确保其母女有人管、有饭吃,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是公开听证透明化,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的同时,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把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和关口前移到首次来访办理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多维度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2018年以来,对信访案件公开听证27件,均实现当场息诉罢访。其中,在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的16名被害人召开听证时,通过采取“线上提交申请+跨地域救助”的方式,在听证会上视频连线身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场的申请人,确保每一人将诉求表达清楚,真正实现了倾听群众诉求零距离。工作经验先后被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刊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紧扣为民司法“出发点”,倾力相助扶危济困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传递司法温度,切实履行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等检察职责,对弱势群体实现精准救助、有效保护。
一是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8件38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0.2447万元,收到救助对象感谢锦旗5面。同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关心被救助对象后续生活,帮助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延续检察温情。比如,在办理王某文国家司法救助案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救助对象王某文丈夫常年卧病在床,案件办结后,办案人驱车前往安达市对王某文一家进行慰问回访并为其准备了大米豆油等生活物资,通过对救助对象的长期关怀,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二是持续帮助弱势群体讨要薪资。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窗口,建立四条“绿色通道”,努力发挥检察机关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与区人民法院签订《关于支持弱势群体诉讼与区法院建立“绿色通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在检察院将支持起诉书送至法院后,法院将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确保农名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和维护。三年来,以支持起诉方式,共帮助106名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达240余万元。同时,刑事检察部门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建立“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帮助40名农民工讨回108.8万元“血汗钱”。
三是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在全区176所中小学、幼儿园悬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公示牌,热线电话与控申、举报电话并线,由专人负责接听。建立健全校园普法长效机制,通过现场授课、录制宣传片在课堂播放等形式,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多轮次的法治辅导。联合公安机关对3600多名教职员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进行筛查,将情况反馈给教育部门督促监管。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扎实开展智慧善法进校园、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并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聘请6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已对14名罪错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一对一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71份。
紧扣服务大局“中心点”,全力营造法治环境
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抓好日常检察工作和服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能动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以检调对接为基础探索刑事和解前置程序,与辖区公安机关联合设立“刑事和解工作站”,构建“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元化办案模式,与公安机关、人民调解机构等有关部门共同形成法治合力,适用检调对接进行刑事和解前置程序共计26件,刑事和解后不起诉24件,调解金额266.7万元,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相关机制、做法被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立项。
二是慎诉慎押,助力基层综合治理。努力在检察办案中体现刑法的谦抑性,有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善治。2020年,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轻刑案件实行从事社会服务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形成相对不起诉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经初步审查符合不起诉条件,对其进行40-60小时的社会化服务,如打扫敬老院和社区街道卫生,交规宣传、防诈宣传、禁毒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协助区域核酸维持秩序,维持疫苗注射地秩序、建立注射疫苗人员网格表等公益服务。检察官参考第三方意见及社会服务的综合表现,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该办法,现已对89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是智慧监督,助力监管提质增效。以“数字检察”强检利民,牵头研发建设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公检法司四方监管力量,实现对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从刑事侦查到判后执行及社区矫正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理,现已完成六家公安分局、两家交警大队以及检、法、司的贯通使用。目前,各承办机关累计录入管理对象1190人,所有监管对象均在管控范围内,实现了公检法司四家单位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既保障了被监管对象的合法权利,又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对于被监管对象规范接受监管、早日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下一步,该院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把握好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谱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