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小常识|红兴隆检察提醒您:养老诈骗花样多,这些“套路”要识破——
时间:2022-05-16  来源:红兴隆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艳凤     编辑:何其伟     审核:王立岩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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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做好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根据《全省打击整治养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已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栏,并将陆续展示黑龙江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打击犯罪、推进溯源治理方面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打击成果等内容,欢迎各级院积极报送相关情况,以展示龙江检察履职成效。
 
 

诈骗现象无孔不入

而老年人群更是重灾区

老年人往往更容易受到怂恿鼓动

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

 
 
保健品诈骗
 
  不法分子打着免费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幌子,租用专门场地向老年人宣传“药品”,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用处不大甚至毫无用处的“保健品”,从而实施诈骗。

 
  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诊治,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诈骗分子所说的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而不是盲目购买保健品。
 
收藏品诈骗
 
  不法分子以“高价回收”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收藏品,为了促成老人最终付款,骗子还会承诺“回购保本+合同保障”。通常情况下,有了溢价回购的承诺和合同保障,很多老人会抵不住诱惑上当受骗。
 

 
  老年人参与收藏品投资或者拍卖时,要认准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发觉被骗要及时报警。
 
 
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或者互联网软件群发虚假中奖信息或邮件,受害人一旦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就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要求受害人汇钱,实施诈骗。
 

 
  天上不会掉馅饼,更没有免费的午餐,收到类似中奖信息时千万不要轻信,不要贪图意外之财,以免上当受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
 
  不法分子通常会伪造相关证件和文件,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薄弱的法律意识和恐慌心理以及对子女的关心等,要求缴纳“保证金”,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要轻易相信,“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在电话中提出转账要求,如果无法辨别,可以咨询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确认。
 
 
低价旅游诈骗
 
  诈骗分子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老年人旅游,然后通过强制、诱导、忽悠、捆绑销售等手段,诓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途中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

  老年人一定要学会甄别旅游机构的资质,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在旅游消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以房养老诈骗
 

 
  诈骗分子推出“以房养老”项目,忽悠老人抵押房产贷款,将贷到的钱用于购买“高收益”的“理财项目”。前期老人还能获得收益,而后骗子卷钱跑路,房子也被强制过户,最终钱房两空。
 
  
  老年人要警惕“高息0风险”理财项目,远离非法集资。如无 法辨别,要及时与子女沟通,听取子女的意见。
 
缴纳养老金诈骗
 

 
  诈骗分子以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为诱饵,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然后向老年人索取保险费或者好处费。
 

 
  办理业务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信所谓的中间人,涉及到钱财时,最好向家人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