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强化餐饮行业醇基燃料安全使用监督
时间:2023-09-08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简报材料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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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巴彦县检察院以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辖区餐饮行业消除醇基燃料使用危险隐患为社会治理目标,通过办理高质量监督类案,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标准操作使用规范,构建多部门联合保护“共同体”,有效守护百姓身边的生产安全。

 

主动争取支持

将公益监督融入党委中心工作谋划

  该院经过调查,主城区共有餐饮商户500余家。由于历史原因,受天然气管道铺设布局影响,近80%以上商家无法开通管道天然气,使用新型“醇基燃油”“白油”等醇基燃料则成为首选。这些燃料虽然有价格低廉、使用便捷、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但因为经营配套监管不足、使用操作不规范所导致的风险隐患问题也不容小觑。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推进社会治理作用,制定内容详实的专题调查研究报告,并向县委呈交并作出说明,得到县委、政府的支持。按照县委要求,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保障全县醇基燃料经营、使用安全;政府各部门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切实加强醇基燃料安全使用监管,推进全域餐饮行业安全经营,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开展专项行动

全面摸排推动问题系统、溯源治理

  为及时消除公益损害,该院决定在全县部署餐饮行业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专班推进形式,对全县餐饮商户安全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针对未加装并有效使用报警装置、燃料露天摆放、储存装置易腐蚀泄漏、管线老化、油气混用等方面问题,向商务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在全县开展专项治理,全部复检验收合格。

  针对醇基燃料是一种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制式统一的操作规范,给使用者、执法监管者都造成极大困扰的问题,推动商务部门对现有操作规范进行分类梳理,检察机关结合法律专业优势,对安全生产法、危化品条例等规定进行梳理,经商务部门整合后,出台《醇基燃料使用指导》手册,便于商户安全操作。

 

自行委托鉴定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获取关键证据

  针对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在无相关证照许可的情况下,常期非法储存、销售、运输醇基燃料(危化品),一些存储地点位于居民密集区,没有任何消防防范措施;为增加利润,在成品液体燃料中违规加水,没有专业燃料添加泵设备,违规人工添加,增加了气体挥发、引燃风险问题,该院及时开展调查,了解到行政机关因无法判断涉案人员销售的液体燃料性质,导致相关人员长期脱离监管。

  为解决这一困难,在哈尔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通过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准确认定涉案燃料均为危险化学品。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向应急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醇基燃料经营监管的同时,对销售金额较大、达到非法经营犯罪立案标准的2名人员,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现全部被立案侦查。

 

牵头会签机制

构建以“我管”促“都管”保护格局

  该院针对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各部门各管一段、疏于联动配合,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的不利后果的问题,经县检察院牵头,县安委会统一组织,与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使用监管的工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开展联合调查、组织联席会议、加强宣传等制度,通过构建保护共同体,推动问题得以长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