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黑龙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服务发展龙江新质生产力
时间:2024-04-28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刘瑛汐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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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4月2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举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发展龙江新质生产力”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省工商联、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1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检、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6件261人,批捕70件122人;受理审查起诉157件457人,起诉105件273人。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最高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通报表扬,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好评。

  ——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开展重点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组织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领域,持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注重科技创新企业产权保护,依法惩治商业秘密、发明专利等高新领域侵权犯罪行为,加大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

  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专项,将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纳入常态化监督,积极参与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突出问题的行业治理,依法惩治滥用权利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驰名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五常大米品牌保护和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维护品牌信誉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五常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与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套牌行动,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人民法治网等媒体报道。

  ——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充分发展。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意识,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协作配合,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多维度提升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凝聚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针对外省某县5家公司售卖侵犯“九三”品牌豆油情况,农垦分院向该县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该县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的5家公司进行现场查处。商家第一时间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及时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坚持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解决纠纷矛盾。注重发案原因分析,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社会治理。加强检企对接,回应司法需求。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邀请企业家、律师代表参加,推进企业风险防范、合规经营;黑河、绥芬河等地检察机关主动适应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新需求,积极对接自贸区重点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检察保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哈尔滨、大庆等地检察机关在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高新区设立检察服务站,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供给,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及诉调对接。加强宣传引导,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完善专业化建设,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基础。建立健全辅助办案机制,通过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检察、执法人员办案素能。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及大庆市高新区院等基层院聘请专业人员为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在知识产权相关技术认定、政策法规等方面获得专业支持;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等基层院与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协作机制,促进理论研究与办案实务结合,实现检察机关与高校基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