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兴安:强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时间:2022-11-28  来源: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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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今年以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强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促进“三个规定”工作深入人心、自觉如实记录报告成为常态,有效防止了干扰独立司法、说情打招呼现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以“守初心、葆本色”

的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组学习、“三会一课”、兴安业务讲堂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领会精神实质。精准掌握“三个规定”政策界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住“规定”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干警遵规守纪。强化政策引导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不过问、不干预的纪律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以“强责任、重督导”

的监督机制推进督导落实

 

  一是拧紧责任链条。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的范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体现担当作为,拧紧责任链条,既要做好本人所办案件的如实填报和随案附卷工作,又要监督本部门其他检察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相关的填报工作,确保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到全面、如实、及时填报。二是严肃追责制度。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对填报记录长期“零填报”的关键少数进行约谈,对发现检察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干预、过问案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规定”工作机制,及时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和做法纳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每月通报数据统计和动态工作情况,重点排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如实向“一把手”及其分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报告。

 

以“找症结、治顽疾”

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纳入考评机制。为建立落实“三个规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总结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等工作中,让“三个规定”真正对检察人员形成刚性约束。二是加强填报指导。由政治部牵头,针对系统填报操作流程开展督促干警全面学习、掌握“三个规定”填报注意事项,解决不会填报及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等情形,进行详实记录,做到“一切有痕可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组织干警“开门搞整顿”,走访辖区行政机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企业,通过典型案例对“三个规定”进行政策宣讲,提升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