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谈 ② | 虎林:念好“三字诀”打造检察为民新高地
时间:2023-06-19  来源:虎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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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底,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现场推进会(佳木斯片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会上,佳木斯市、绥芬河市、虎林市检察院等9个单位交流发言。

  即日起,“黑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将陆续编发各单位经验做法,以供相互借鉴交流,全面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第(二)期

虎林市人民检察院

念好“三字诀”打造检察为民新高地

 

  近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虎林市检察院坚持念好“三字诀”,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01 “红”字当头 将党建引领作为永恒课题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建设,依托虎林生态环境优势潜心培育“护绿卫士”特色品牌,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社区和村党支部的沟通协作,聘请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等领域的6名机关骨干型党员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外脑智慧团”东风,长专项监督活动之势,有效提升执法司法协作和办案专业化水平,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黑土地公益保护”“城市和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固体废物领域公益保护”等工作中,打响了特色品牌效应。2021年,保护乌苏里江生态环境经验做法被省院主要领导在检察日报推荐,《听!乌苏里江说》沙画视频被最高检评为微视频“十佳作品奖”。2022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

  02 “干”字为重 将依法能动作为首要标准

  一是完善侦诉协作机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聚焦案件实务问题,与公安局加强协作,联合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细则》,以定时、定岗、定人“三定”模式轮值派驻,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哨作用,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通报数据查缺补漏,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从源头提高刑事案件质量。2022年,通过公安办案系统查询案件信息1000余条,阅卷200余册,提前介入61件、同比上升154.16%,监督立案2件、撤案3件,发现犯罪线索5条,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次,刑事案件质效显著提升。

  二是推动行刑衔接,凝聚保护合力。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多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建立了工作协调与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行政执法部门传导规范执法理念,分析研判辖区内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形势,共同提升打击违法犯罪办案质效,推动形成了联防联控联治新格局。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机制运行质效凸显。

  三是行政检察精准发力。始终将“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实质性化解工作,护航民生民利取得了实绩实效。在办理“虎林市人民法院审理李某与市民政局确认婚姻登记无效违法行为监督案”中,通过公开听证征询听证员意见,向虎林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撤销冒名婚姻登记信息,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刊载,并被省院、市院转发。

  03 “民”字为本 将检察为民作为政治责任

  一是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清理农村“三资”问题。虎林市耕地总面积达699万亩,粮食年产量近60亿斤,农村人口较多,农业产值较高,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立足检察职能清理农村“三资”问题、护航乡村振兴极为重要。2021年,我院以农村“三资”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为引,集中调阅市法院2015年至2021年以村委会为被告的361起案件卷宗逐件审查,收集相关线索,办理涉及农村“三资”专项监督活动案件8件。因工作成绩突出,1名干警获省院嘉奖。

  二是能动履职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深入落实最高检“关爱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部署,建立健全院领导包联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村委会的沟通联络,加大对“五类重点”妇女人群筛查力度,实地走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综合考量其身体状况、地理位置、交通往返等情况,酌情开展上门听证,切实做到“应救尽救”。2021年以来,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专项保护地下水,聚滴成河守好“生命线”。深入开展地下水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多次走访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辖区内的农场、林业局,全面了解市域地下水总体概况、浅层地下水动态变化、取水许可审批、农田灌溉用水、水资源费收缴、农田面源污染实际情况。针对地下水无序开采、超采、污染等突出问题,制定了《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地下水资源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形成了管理保护合力,办理案件3件,市内地下水无序开采、超采等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成效获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经验做法被《中国环境报》刊载。

  成绩之外,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如法律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人才梯队建设还需持续完善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研究解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抓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有利契机,自觉融入发展大局,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龙江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