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谈 ① | 绥芬河检察:“小案”不小办 倾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时间:2023-06-19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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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底,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现场推进会(佳木斯片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会上,佳木斯市、绥芬河市、虎林市检察院等9个单位交流发言。

  即日起,“黑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将陆续编发各单位经验做法,以供相互借鉴交流,全面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第(一)期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小案”不小办

倾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践行人民至上,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于细微处见真章,用心用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真正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足更新检察理念,“小案”用心办,检察温度暖民心。

  一是探索“不起诉+”轻罪案件治理模式。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挖掘小案的厚度,探索对拟不起诉案件采取“公开听证+公益服务+集中训诫”模式,既帮助犯罪嫌疑人去除罪犯标签,又有利于家庭、社会稳定,让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是创新“检察+X”多元司法救助体系。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与教育局、妇联、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建立多元救助机制。借助“家庭教育指导站”,与教育局一起对司法救助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亲职教育,重在帮助孩子重返校园、完成学业。与妇联通过思想疏导、技术培训等,重在帮助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困难妇女重燃生活希望。联合民政、乡镇、村委等部门对救助对象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回访,力求从一次性救助走向长效救助,从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

  三是建立“小站+”赋能支持起诉活力。变“坐堂等案”为主动出击,在阜宁镇谷盈新邨、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自贸片区等地,多点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服务站,拓宽弱势群体寻求法律帮助渠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3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为了让企业在疫情期间“活下来”,依托自贸区绥芬河片区支持起诉服务站,研究制定小微企业支持起诉标准,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帮助企业追回欠款10万余元。

  ——立足完善办案机制,“小案”灵活办,检察实事解民忧。

  一是繁简分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统一办案标准,推进关口前移和侦诉对接。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落实检察引导侦查机制,办案团队通过提前介入,有效降低“案-件比”。对危险驾驶拟不起诉等简案,采取统一受案、简化文书模板、远程提讯、全程监督、类案集中听证等方式,实现轻罪案件“专办”“快办”。

  二是组合出击,跑出和解“加速度”。针对预付卡消费、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特点,探索案件办理组合出击模式,根据受案线索标的额大小进行分类办理。标的额小、没有争议的案件,通过“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形式,达到一次听证会化解争议效果。涉案金额大、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支持起诉+诉前司法确认”形式,联合司法局、法院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

  三是云上技术,打破办案空间界线。通过强化业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三远一网”搭建“无接触”办案模式。利用远程视频提讯室,有效实现了疫情期间跨区域“云讯问”异地在案犯罪嫌疑人。在12309服务大厅引入值班远程视频咨询服务,为群众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高效解决群众诉求。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有些案件事实较清晰或调查方式远程可控,采取“云上”跨区域调查核实。为减轻异地当事人诉累,采用“云上”公开听证方式进行释法说理,促诉权得以快速实现。

  ——立足提升办案效果,“小案”深度办,检察履职破难题。

  一是深入推进横向检察监督一体化,构筑寄递物流安全防护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刑事检察部门发现、移送的寄递行业的案件线索,办理了4起寄递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和溯源治理,规范寄递企业网点20余个,督促清退“少流程”快递1000余件。刑检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帮助自贸区寄递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和预防,保障企业安全合规发展。

  二是以“小建议”消除“大隐患”,助力木材行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自贸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合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对自贸试验区内209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发挥“行政主导+检察公益诉讼司法保障”的整体效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简报刊发,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认可。

  三是“跨区域协作+生态治理”,强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为保障汛期河道行洪安全,针对绥芬河市黑瞎峙子河部分河段存在淤堵的情形,联合牡丹江铁路国土资源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多次实地走访、现场勘验,召开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会议、“落实河湖长制”保护市域河流生态环境听证会,凝聚生态修复共识。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修复性司法实践+跨区域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不甘人后,奋勇争先,这是一个小院踔厉奋发、干事创业的态度,我们深知在基层院建设中还面临很多困难,存在突出问题:一是理念更新不到位,创新举措不多;二是不善于总结经验做法,缺少典型案例;三是队伍综合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强基固本之路需要大合力。我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针对不同情况,坚持“一问一策”补短强弱,聚焦难点堵点,加强内部协作、一体共赢,积极破解长期掣肘基层院发展的关键性难题,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