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检察院发布河湖公益保护典型案例,重点聚焦督促整治湿地污染、违建河堤、外来物种入侵、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例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例1件。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河流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19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河湖水体面积2895亩,挽回被破坏的林地、耕地、草原、湿地2654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126万元。
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已经与同级河湖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构建“公益诉讼+调研报告+建议提案转化”监督路径,推动各相关行政机关形成预警监测、检测识别、阻截扩散的链式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实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