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开放日 | 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时间:2023-09-25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培训部   作者:孟 妍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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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9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出席活动,并与各方代表一起共话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黑龙江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力度,成为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取得了丰硕法律监督成果,创设了龙江特色公益保护监督体系;主要经验做法4次写入最高检在全国人大的工作报告;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现我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3年以来零的突破;推动出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立法4部。

  “大力加强公益诉讼制度有关知识的宣传,唤醒社会参与意识”“加大候鸟停留区监控保护”“逐步探索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制度,以能动检察推动环境保护”“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数字化运用”“我愿意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志愿者,与检察机关一同保护我们绿水青山”“加强检校联动,共同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之道”“建议检察官多多走进行政执法机关,宣传公益诉讼制度”“更多地编撰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并且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宣传,广而告之……”

  “在新时代新征程实现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和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是时代和人民、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与责任。”座谈会上,刘永志检察长与代表互动交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就有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回答代表提问。

  刘永志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政治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的主战场,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坚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六个龙江”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一体履职、融合履职,犯罪打击与公益保护协相互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公益保护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社会资源统筹和社会责任落实,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各尽其责的“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