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在哈尔滨举办派驻监所检察工作经验交流和征求意见活动
时间:2023-09-11  来源:本站   作者:何其伟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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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认真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高质效推进新时代派驻监所检察工作。

  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在哈尔滨市举办派驻监所检察工作经验交流和征求意见活动。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参加活动。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委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代表省检察院党组致辞。第五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周伟主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 侯亚辉参加会议

 

  “‘派驻+巡回’检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举措,要在实践中巩固发展、不断完善。”侯亚辉厅长指出:

  ——要打造派驻检察的2.0版。在出台巡回检察有关规定、工作指引、工作规划的同时,也要相应加强派驻检察制度供给,促进二者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加强新型派驻检察建设,既不能“另起炉灶”,也不能“敝帚自珍”,要梳理总结过去派驻检察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与时俱进。

  ——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不能“两张皮”,也不能“巡回派驻化”,充分发挥派驻的基础作用和巡回的“利剑”作用,最大程度地增强检察监督效能;正确处理派驻检察与检察侦查的关系,注重通过派驻检察发现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要依法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正确处理派驻检察与其他类型监督的关系,加强与监管场所及其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协作,贯通纪法监督;正确处理派驻检察与数字检察的关系,加强数据监督模型的研发、推广、应用,提高派驻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要以新一轮检察改革为契机,创新发展派驻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政法领域的改革,推进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体现出刑事执行检察人的时代担当。

  部分省级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检察长、派驻监所检察室主任分享了派驻检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轮岗交流、驻巡协同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推进新时代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