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着眼涉疫情案件特点依法从严从速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时间:2020-02-15  来源:齐齐哈尔市检察院   作者:何其伟 李静文     编辑:何其伟     审核:张旗兵     录入: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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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一方面加大组织领导积极参与社会化防控,另一方面针对涉疫情时期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未雨绸缪,加强机制建设,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该院坚决把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压倒的一切的同等大事来抓。院党组两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夯实责任、细化任务。两级院全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专班专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初三即返回工作岗位,全体干警随时待命,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该院还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确保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快捕快诉,起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应急专班办案机制。根据省检察院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机制的要求,1月28日,该院制发了《关于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刑事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了“疫情应急专班”。市检察院强化对下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建立疫情涉案管理台账,严格遵守“时发时报”制度、跟踪重点案件办理情况。针对近期几起刑事案件立案实际,要求专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与公安机关就办案信息共享、完善固定证据等方面达成共识,为案件迅速、有效办理提供保障。

建立涉疫情案件台账和涉疫情刑事案件逐案专报机制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本着“上下一体化原则”,发挥“上下一体”优势,在省检察院指导下,对涉疫情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敏感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适用、精准量刑逐案把关,并下发典型案列案列为基层检察院办案提供参考。其中2个案列被省检察院采纳使用。

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信息共享、会商研究机制。强化外部联动,由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办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加强协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开通涉疫情刑事案件程序流转快速通道,为依法、快速、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该院已立案侦查的10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均在立案后第一时间通报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案件均实现当日移送、当日受案、当日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