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能动履职为“事实孤儿”送温暖
时间:2023-08-10  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继龙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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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已经领到第一笔生活补贴了,感谢检察机关雪中送炭,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8月8日,被救助人高某某与其监护人专程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书有“能动履职护航成长,扶危济困为民解难”的锦旗交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中。

  “我每天一个人放学回家,一个人做作业,买饭吃的钱是三姨来看我时留下的……”

  今年5月,南岗区检察院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回访时了解到,14岁的被救助人高某某的母亲刚刚去世,其父亲在监狱服刑,高某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

  “孩子的父亲服刑在押、母亲又刚刚去世,那么小高就属于事实孤儿,应该被纳入救助保障。”看着高某某稚嫩的脸,承办检察官心里不是滋味。

  经初步调查核实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高某某应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于是,检察官立即到其户籍所在地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评定需要的材料及申请程序,并抄送了调取到的相关法律文书予以证明。同时,检察官又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指导高某某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材料准备完毕后,承办检察官带领高某某到其户籍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当地民政部门派专人开展相关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落实了高某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并执行专人跟踪回访和监护指导,保障其生活补贴发放。

  现在,高某某已经可按月领取生活补贴2152元,直到18周岁成年或者学业完成。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障‘一个不落’,政策兑现‘一天不差’,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在得知此事后,南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兴地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称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