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走进直播间 陪您《上班中路上》聊
时间:2023-03-07  来源: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丽娜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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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3月3日,鹤岗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广播电台开展女童保护知识进直播间活动,在上班路上听检察官和主持人聊聊预防性侵那些事。

“网络上不会遭到性侵。”

“错!”

“性侵孩子的人大多是陌生人。”

“错!”

性侵的表现形式

如何预防性侵害

预防性侵害家长应该怎么做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收听的是1061鹤岗交通文艺广播《上班路上》,今天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请她来和我们聊一聊女童保护话题。您有问题可以拨打直播间热线3227796 3227797,首先我们请进刘检察官,你好!

  刘丽娜: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未成年人是国家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是保护国家民族的未来。但是社会上总是有一些人要把罪恶的黑手伸向未成年人。近年来,性侵幼女案引起社会热议和广泛关注,性侵主要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刘丽娜:我们通过一些真实案件来看下有哪些表现形式。2020年8月,哈尔滨市发生了这样一起性侵幼女案。5岁的妍妍(化名)在家门口失踪,家人十分焦急,寻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妍妍。第二天邻居刘某将孩子送了回来,家长发现孩子全身是伤。立即将妍妍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诊断:妍妍背部、臀部、双下肢、面部有多处挫伤,下体也有撕裂伤。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是邻居刘某,最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是暴力型性侵害。

  主持人:性侵的受害者绝大部分是儿童青少年,那性侵施害者呢?都是些什么人?

  刘丽娜:多数人都会觉得性侵孩子的大多是陌生人。其实在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可能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主持人:生活中女童如何预防性侵害?

  刘丽娜:首先,要学会辨别性侵害。只要别人对你身体实施了让你感到不安、不舒服,或者实施了怕被发现的行为就可能是性侵害。其次要增强防范和自护意识。不管是面对陌生人,还是面对熟人、亲人,在性的方面我们都要有防范心理。不能夜不归宿,不能单独上陌生人的车,更不能随意与人去宾馆、酒店。

  防范性侵害,保护孩子安全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承担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将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普法宣传,严惩性侵犯罪,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