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妈妈走的早,她这么小就遇上这样的事。我这个当爹的酒瘾戒不掉,找不到活干,日子过的揭不开锅,全靠我妈和我哥接济......”
10月24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待室里,被害人小欣(化名)的父亲对前来接访的检察官诉说道。
“被害人小欣年仅12岁,通过网络短视频认识了成年的无业男子陈某(化名)并加为微信好友,陈某采取哄骗手段,多次将她带至宾馆发生性关系......”疫情期间,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强奸案时,被害人小欣的情况让检察官非常忧心,当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上门调查,疫情管控结束后,该院立刻启动了调查程序。经检察官了解证实,被害人小欣为幼女,通过网络认识成年男子陈某,陈某利用小欣年幼无知多次对其实施强奸。陈某为社会闲散无业人员,曾因聚众淫乱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无经济收入和赔偿能力。
在检察官的引导和帮助下,被害人小欣的父亲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被害人小欣是典型的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
据此,高新区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与高新区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积极沟通配合,在短短2天时间内就为被害人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五年来,该院主动作为,大力摸排因案致困线索,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25人,共发放救助金27.5万元;其中,困难妇女儿童共21人,占救助总人数的84%,占总救助资金76.4%。仅今年,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7件7人,其中5人为困难妇女儿童,共发放救助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