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出台《实施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
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的重要节点,再次亲临黑龙江视察,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东北地区和黑龙江全面振兴明确了战略定位,擘画了宏伟蓝图,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的决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据了解,《实施意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建好坚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向北开放新高地”,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的若干措施》等5个配套文件,建立起覆盖全面、衔接配套的“1+5”贯彻落实体系,有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强化学习贯彻政治自觉,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之切、谋虑之远、期望之重,矢志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确保思想和行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强化学习贯彻思想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历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起来。要不断强化学习贯彻行动自觉。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点目标任务和重大实践要求,在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龙江振兴发展格局中锚定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抓好结合转化和实践运用,找准找实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措施,努力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始终牢牢把握黑龙江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始终坚决扛起维护“五大安全”战略重任。更好服务保障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始终坚决落实“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有力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依法办理涉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各类案件,充分释放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司法善意,不断凝聚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法治合力。始终坚决落实“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要指示,持续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始终坚决落实“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的重要指示,助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持续助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切实保障特色文旅产业健康发展,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全面优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扎实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始终坚决落实“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不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法治化水平。全力服务我省自贸区建设,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要求。始终坚决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不断激发检察事业发展动力活力。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始终坚决落实“提高人口整体素质”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人才强检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强化人才培养举措、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始终坚决落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的重要指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持续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始终坚决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融入主题教育全过程,建立健全管用实用的制度机制,推动两批次主题教育有序衔接,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不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监督办案的能力,切实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持续提升工作落实质效。坚持实干导向,强化落实意识,持续优化检察管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效应,不断强化正向激励,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好用活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