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切实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10月27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机关工委第六指导组许君德同志到会指导。
学习中,与会人员聚焦“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要领会重大意义,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树牢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更好发挥政治智慧指导下的法治智慧、检察智慧,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要强化斗争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动性。要敢于斗争,不断增强斗争的信心底气,筑牢斗争的思想根基;要善于斗争,注重在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中,通过不断解决实践难题切实增强斗争本领。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履职,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担当性。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的战略定位,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向北开放新高地。
会议要求,要改进能力作风,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综合履职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注重研判涉国家安全犯罪特点,切实提高依法能动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